關于中旭電子開展項目評估機構選聘工作的公告
南京中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評估機構選聘方案(公告)
一、評估目的
根據新會計準則要求,對資產期末采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二、公司概況
南京中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1999年8月,是一家專業(yè)從事霍爾傳感器、霍爾集成電路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的企業(yè)。公司產品廣泛應用于儀器儀表、變頻器、工業(yè)控制、新能源等行業(yè)航天、航空、國防等領域。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4716232691E。法定代表人:李萍。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公司注冊地址:南京市雨花臺區(qū)龍盛路33號。
公司經營范圍:傳感器、集成電路及其應用產品、機電產品的研制、生產、銷售及技術服務;進出口、對外貿易。(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三、工作內容
對公司廠房工程造價及歷史期間股權轉讓等5個事項進行評估。
四、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評估機構持續(xù)經營,且在遞交材料時未受到工商、稅務等行政處罰,無可能影響本次評估工作順利進行的法律訴訟(本項由評估機構出具承諾并加蓋公章);
(二)業(yè)務能力條件
1.近三年(2020-2022)類似業(yè)務評估業(yè)績,需要具有證券資質;
2.響應工作量安排的評估方案、主要措施;
3.項目負責人業(yè)績、項目團隊經驗;
4.對應本次選聘的服務承諾。
五、報價
報價為含稅全包價,委托方不承擔任何額外費用。
六、評選文件
1.資質和業(yè)務能力條件中所需材料;
2.報價(報價必須是一個確定的價格,承諾折扣等不明確的方式視為無報價);
3.其他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裝訂。
七、申報說明
1.本次選聘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自公告之日起7天有效,參選機構最晚須于4月18日15:00前將報名材料(紙質蓋章件,含保密承諾)密封寄送至南京中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收件人:桂倩,手機:13584006286),逾期未送達公司視為無效報名。
注:報名材料未密封的不得參與本次選聘;密封材料封面上應注明本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如按照注明聯(lián)系方式不能與相關人員取得聯(lián)系的,視為放棄參選。
2. 參與申報比選的中介機構必須對比選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負責。公司有權要求參選單位就申報材料做進一步說明,并保留議價的權利。
3.中旭公司將組織專項評審,確定1家中選機構。評審結束后,將通知中選單位,未獲通知者為未中選;
4. 本次選聘采用綜合評議,參評單位綜合實力、業(yè)績占總分30%,評估方案、質量、保證措施、評估人員情況占總分30%,評估報價占總分40%。如申報不足三家,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競爭性談判等其他評選方式確定中選單位或重新組織評選。
5.公司保留對選聘工作事項的最終解釋權。